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05-08 08:30:16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自5月1日我市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以来,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踊跃参与,有力推动《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我市落地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提示市民朋友们: 1.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不强制购买保险。 3.电动自行车代办登记服务网点面向社会开放,不得以品牌、购买地点、日业务量等为由设置业务办理障碍。 4.电动自行车代办登记服务网点不得强制提供其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号牌工本费、登记、安装费等费用。 5.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按顺序办理,不得截取号牌。 6.电动自行车代办登记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应热情服务、语言文明,不得推诿塞责、恶意刁难。 如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网点违反上列条款,可进行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123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