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防疫期间非法营运?处罚!
发布时间:2022-05-04 14:19:58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仍有一些不法私家车主因利益驱使,罔顾疫情防控政策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近期,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高速交警衡水支队在大广高速衡水段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查处两部非法营运“黑车”。 4月16日,执法人员在大广高速k1607处车祸现场附近排查中发现,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司机何某某,没有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却从河南内黄县载客前往天津市,涉嫌非法营运。4月18日,执法人员在大广高速衡水服务区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小型普通客车司机孙某某,载有13名乘客从沧州任丘至河南周口,对每人分别收取200至400元不等费用,因没有营运资格,也涉嫌非法营运。 图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37项,责令其改正,并处30000元罚款。目前,何某某已经处罚完毕,孙某某仍在调查处理中。 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此提醒,“黑车”车上乘客旅居史不确定,防疫措施不到位,极易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黑车”没有合法营运手续,乘客的正当利益得不到保障;“黑车”车况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共同抗击疫情,携手共建同心抗疫、安全出行环境。